共享價值

創造共享價值(Shared Value)此概念是由美國著名經濟學家 Michael E. Porter 所提出,係指企業藉由處理社會問題,在創造經濟價值之餘,也為社會創造價值,與企業社會責任(CSR)截然不同,透過解決社會上的挑戰而創造經濟價值,更提出創造共享價值(CSV)是企業社會責任(CSR)的自然演變。

本會擬導入共享價值商業模式並全面性檢視社會面及環境面所衍伸的社會議題,藉由階段1-重新構想產品與市場:重新設計服務滿足社會需求,發現被忽略社群中未被滿足者開拓新市場,並針對社會問題創建市場為本的解決方案;階段2-重新定義價值鏈的生產力:效率革新,以創新的營運模式並解決價值鏈的憂慮(如貧窮問題),期望在價值鏈中創造更多價值,與社群一同促進包容性業務,增加就業、有質素的生產力及特色化創新;階段3-推動本地集群發展: 加強本會與社群成就之間的關聯,以達資源整合合作互惠拓張社會影響力,合力創新催化經濟的重大改善,創造增長機會等共享價值三階段步驟,開展社會工作創新加值服務。

共享價值不單是「回饋」、「良好企業公民」、「法規遵從」或是「風險管理」,而是增長策略的核心,並能創造特色化。本會期望透過創新手法串聯多方利害關係人,建立資源共享平台網絡,並偕同多方力量攜手解決社會問題,一同實踐共享價值,萌生差異性創新服務模式。